为做好2022年度专项服务券工作,根据《济南市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9〕19 号)和《济南市中小微企业专项服务券实施细则》(济工信服务体系字〔2020〕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服务券具体支持内容及支持额度
(一)体系认证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代理服务并取得相应认证证书。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仅支持中小微企业首次申请体系认证费用,不支持体系认证后的年审服务,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2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二)审计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审计服务,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2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三)创业辅导师培训服务
为中小微企业相关人员提供创业辅导师(工信部或山东省工信厅相关部门认可)培训服务,并取得相应创业辅导师证书。
中小微企业员工参与培训单人最高支持额度2000元,以企业名义组织员工申报,每单位限报5人,单人使用上限1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2家。
(四)法律顾问服务
支持律师事务所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年度法律顾问,公司改制、重组,企业风险防控合规指导等非诉讼类法律服务。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5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五)计量校准服务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生产、研发、质量控制等计量器具的非强制类校准服务,按照国家计量技术规范进行校准,并根据校准结果,出具校准证书。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2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六)增材制造服务(3D打印)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与企业生产、服务相关的增材制造服务(3D打印),提供打印合同及相应产品设计图,并交付相应打印成品。
单次服务补助比例不超过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的50%,单次服务最高支持额度4000元,中小微企业每年申请使用上限5次。
支持服务机构入库数量:6家。
二、服务机构入库条件
服务机构在满足《实施细则》规定的入库条件外,仍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服务机构当前从业人员不低于10人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50万;
2.从事国家规定须具备专业执业许可资格的服务项目,其“专业从业人员”必须是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且数量不低于5人(以缴足近三个月社保的人数为准);
3.已是往年专项服务券入库服务机构,且服务优秀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材料
(一)服务机构入库材料
以下材料通过“济企通”平台上传,待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
1. 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附件1);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的数据应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相符);
4. 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或授权合同、文件复印件;
5. 专业从业人员名单以及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 服务机构当前从业人员花名册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7. 服务机构开展专业服务的成功案例或其他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合同及发票等相应材料);
8. 服务机构提供详细的符合市场行情的价目表,并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执行。
9. 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服务诚信承诺书(附件2)。
(二)中小微企业入库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通过平台上传,经区县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复审后即可预约申领专项服务券,中小微企业入库无截止时间。
1. 中小微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3);
2. 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专项服务券使用承诺书(附件4)。
四、服务机构认定及程序
1.注册认证。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通过“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注册(http://www.jiqitong.cn/),上传申请材料,申请审核;
2.区县初审。各区县对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服务机构经初审通过后行文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机构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3.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围绕服务机构规模,服务案例(含服务对象数量、规模等),提供的服务受认可程度、材料完整性等指标量化赋分,择优选取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njxw.jinan.gov.cn/)对外公示。
4.名单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对外公布服务机构入库名单,服务机构即可通过平台开展相关服务。
五、服务机构日常业务真实性审核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定期组织第三方审计机构针对服务机构服务过程的合法性、合理性、真实性、进行随机抽查,对服务过程不合法、不合理、不真实的服务机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执行。
六、服务机构材料报送时间、地址及其他说明
1.服务机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24:00。
2.经区县初审通过后,纸质版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济南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二环东路3226号)101房间,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13:30—17:00。
七、其他要求
1.请各区县及时做好“济企通”专项服务券服务机构和中小微企业入库在线初审工作。
2.为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享受到专项服务券,减少领券工作量,今年专项服务券的发放仍为企业预约、系统分配的形式,发放频率约为1-2个月一次,请及时关注“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注册(http://www.jiqitong.cn/)网站预约。
3.为增加灵活性,针对部分确需服务但未通过预约方式获得专项服务券的中小微企业,采用审核发放模式,增加应急券,企业通过“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在线填写《应急专项服务券申请表》,专人审核后,在线发放。应急专项服务券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未通过预约方式获得常规专项服务券;
(2)提供使用专项服务券的紧迫性、时效性说明,如遇到有时限的服务等,原则上不支持培训类服务;
(3)企业每年仅可申请一次应急服务券,额度最高为4000元,使用应急服务券后本年度不得申请同类专项服务券。
联系人:崔 杰 88188968
刘在斌 66605682
附件:1.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doc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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