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信局,市属开发区经发局(部),省黄三角农高区经发投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做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满足《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7号)所列条件。其中,企业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速调整为不低于5%,其他条件不变。2018年认定的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复核,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主导产品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属于工业“五基”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和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

(二)申报方法

企业根据自愿原则自主申报,已列为国家和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

1.企业申报。新申报和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http://tdpy.smesd.com.cn/,技术支持:0531-88985569、67800252)相应申报窗口(5月9日至5月16日开放),在线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系统将从“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自动提取部分数据,企业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或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提交审核。完成在线申报后,企业填写并打印《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见附件1)或《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见附件2),并参考“佐证材料”(见附件3)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及时提交所在县区工信部门。

2.县区初核推荐。各县区按照申请书所列指标(7项必备指标和6项可选指标)进行初审核实,于5月17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4)、企业申请书(县区无需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佐证材料报送PDF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文件)。

3.市级审核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县区推荐企业的材料进一步审核,对申报企业是否“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推荐上报符合条件企业。

4.省级评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材料进行复核,按照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和工作规范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束后,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公布为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通过复核企业。

二、2022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鲁工信发〔2020〕8号)所列条件,以省重点支持发展的“十强”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企业为主。国家垄断行业企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行业企业不在本次申报范围。《关于公布2018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第二批)名单的通知》(鲁工信中小〔2019〕11号)中公布的企业可申请复核,参加复核条件与新认定条件相同。

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创新能力强、管理规范、已完成股改、准备上市或三年内有上市计划(包括已提交上市申请、进入辅导期或列入省重点上市辅导计划);或在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山东省42条标志性产业链强链补链等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重点工程中承担重点任务;或在抗击疫情、数字经济发展、5G应用、数字化赋能、绿色发展等方面贡献突出,得到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肯定和表彰;或属于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新技术发展的平台类、模式创新类企业。

(二)申报办法

1.企业申报。新申报和参加复核的企业,通过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http://tdpy.smesd.com.cn/,技术支持:0531-88985569、67800252)相应申报窗口(5月9日至5月16日开放),在线申报2022年度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报系统将从“山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自动提取部分数据,企业须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或修改完善相关内容,提交审核。完成在线申报后,企业填写并打印《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见附件5),与其他佐证材料一同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准备PDF电子版,及时提交所在县区工信部门。

2.县区初核推荐。各县区对企业进行初审核实,于5月17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6)、企业申请材料(县区无需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市级审核推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各县区推荐企业的材料进一步审核,对申报企业是否“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统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推荐上报符合条件企业。

4.省级评审公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市推荐企业的材料进行复核,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审。评审结束后,对拟认定企业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正式公布为2022年度山东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

三、有关要求

1.数据动态更新。目前,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已完成阶段性建库工作,下一步将不断优化、完善、发掘各种服务决策、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功能。各县区要组织本县区有效期内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瞪羚”“独角兽”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5月25日前集中更新一次数据(包括2022年度“第一季度”和“上半年预测”有关情况),准确勾选企业所属优质中小企业类型。

2.强化支持培育。各县区本年度推荐的企业,应为已在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和成长帮扶系统入库培育的企业。要围绕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大培育帮扶力度,通过建好用好培育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精准服务水平、优化创新创业环境等,切实做好政策惠企、服务助企、环境活企各项工作。

3.严把工作标准。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把组织推荐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省“瞪羚”“独角兽”企业,作为推进中小企业健康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的管用抓手,严密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等工作。要确保材料质量,严把推荐和申报材料关口,做到格式一致、数据规范、内容完善、情况真实。要严格时限要求,按照规定时间提交推荐和申报材料,过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明辉

联系电话:8332990

邮箱:dyzxb@dy.shandong.cn


附件1: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书.doc

附件2:2022年度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请书.doc

附件3: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佐证材料(供参考).doc

附件4: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5: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申请书.docx

附件6:推荐汇总表.xls

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pdf

山东省瞪羚、独角兽企业认定管理办法.pdf



 

东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6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