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煤矿正式接到限价通知VS各地区及秦皇岛港现货价格最高上限明确,超此限者依法处置

市场还真是不禁念叨。

地方层面:

5月5日,煤矿表示五一开始执行的坑口限价政策,国有煤矿已经执行到位,但是地方煤矿尚未收到限价通知文件。

然而,5月6日,这份文件就来了。

2022年5月6日,榆林市发改委印发了一份关于贯彻落实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榆林市各地及有关煤炭、电力生产企业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2】636号)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要求全市煤炭(动力煤,下同)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为每吨320-520元(5500千卡,含税,下同),其他热值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根据热值相应折算。

各煤矿生产企业、燃煤发电企业要积极对接沟通,尽快完成中长期合同价格调整和合同文本换改签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均衡、足量履约。

国家层面:

国家发改委明确各地区及秦皇岛港煤炭现货价格最高上限,对超过上限要求者,将依法查处。

据官方渠道消息,为确保相关政策落地见效,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召集重点煤炭和电力企业、行业协会、市场资讯机构和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研判煤炭价格形势,研究加强煤炭价格调控监管工作。

会议强调,按照303号文和4号公告有关要求,自5月1日起,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和现货价格均有了合理区间。其中,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下同)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770元、1155元,山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570元、855元,陕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520元、780元,蒙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460元、690元,蒙东煤炭(3500大卡)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300元、450元,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会议明确,对于港口下水煤、坑口煤以外其他形式销售煤炭的,可扣除相关流通环节合理费用后折算为对应港口价或出矿价,并以此判断是否超过价格合理区间。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密切关注煤炭市场供需形势和价格变化,加强煤炭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监管,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障煤炭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当发现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将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通过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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