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为附生效条件合同,除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生效:公司应提交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场地费、公证费。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在实际履行中,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而产生不确定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乙方”)分别于 2022 年3月30日、2022 年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项目中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和《关于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2- 019)。
近日,公司与枣庄市热力总公司(以下称 “甲方”)正式签署项目合同,确定公司为枣庄市热力总公司市中区AI智能供热项目(一标段)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项目成交总金额为247,169,689.00元,最终结算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枣庄市热力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海龙
注册资本:32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供热经营;通用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照明、普通设备及仪表安装、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管道防腐、保温、换热器制造、安装、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光明路。
2、枣庄市热力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最近三年与交易对手方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枣庄市热力总公司是国有企业,资信良好,公司合作多年,未出现违约情况,履约能力较强,并有专项资金保证合同的履行。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枣庄市热力总公司
乙方: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枣庄市热力总公司市中区AI智能供热项目(一标段)
3、合同价格:247,169,689.00元(大写:贰亿肆仟柒佰壹拾陆万玖仟陆佰
捌拾玖元整)最终结算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支付乙方中标预算额的30%,作为材料准备金;每月15号乙方填报设备到货清单,经甲方确认无误后,甲方付至70%到货款,设备投入使用后,甲方付至乙方供货总价的90%,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质保期为两个采暖季,自竣工之日算起)
5、交付时间、地点要求:以甲方要求为准。
6、违约责任:
(1) 甲方延迟验收,延迟验收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0.3%。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在调换货物期间,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30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 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
(6) 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7) 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总金额为247,169,689.00元,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46.67%。本次合同顺利实施后,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开拓产生积极的影响。上述项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为履行上述项目对业主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但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七、备查文件
枣庄市热力总公司市中区AI智能供热项目(一标段)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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