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发区经济发展部、高新区科技创新发展部、度假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要求,现组织2022年山东省“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和认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
(一)认定条件
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2.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或软件著作权,近两年取得授权专利1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项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取得软件著作权15项以上;
3.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4.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机构上年度技术研发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
5.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场所,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申报企业是按国家划型标准界定为中小型的工业企业;
7.具有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资格。
(二)培育条件
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具有自建研发机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
2.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企业目前获得的有效自主授权专利不少于5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
3.2021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3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认定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按要求编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1)。
(二)申报培育企业填报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三)涉密企业须将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信息安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应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广泛发动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并依据《工作指南》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出具审核意见。
(二)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5月27日前报送推荐文件、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份),申报材料PDF版、汇总表Excel版发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8288622
电子邮箱:lcsgxjkjk@lc.shandong.cn
邮寄地址:东昌府区东昌西路24号市政府北楼545房间
附件:1.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
2.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申请表
3.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推荐汇总表
4.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
5.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
聊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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