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根据《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鲁工信技〔2020〕3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和《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济工信中小企业字〔2020〕1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省级、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企业为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
二、市级研发中心申报工作
企业应符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办法》认定要求,参照2022年济南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1)格式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三、省级研发中心申报工作
两类企业可以申报:一是企业应已经被认定为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且符合省工信厅《工作指南》认定要求的;二是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本次申报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如同时符合省工信厅《工作指南》认定要求,允许企业本次同时参与申报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省级研发中心的企业,请参照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附件2)格式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四、省级研发中心培育工作
对于尚未被认定为市级、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企业,可以申请入库培育,企业应同时满足:1.企业具有自建研发机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2.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企业目前获得的有效自主授权专利不少于5项,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项;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3.2021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30万元。请填写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申请表(附件3)。
五、有关要求
(一)请有意愿申报企业认真学习省工信厅《工作指南》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按照申报书模板认真编制申报材料,注意填写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相互对应,如无法相互印证的视为无效数据。
(二)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针对申报企业近三年以来是否存在违法经营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是否发生重大事故等情况,须函询相关部门意见,函询、查证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请于5月23日前将推荐文件、函询查证结果、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PDF版一份),汇总表Excel版报送我处。
市工信局科技创新处邮箱:sjjhxxhwkjc@jn.shandong.cn
联系人:付守锋 联系电话:66605745
申报服务QQ群:775141418
附件:附件1:2022年济南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doc
附件2: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书.docx
附件3: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申请表.docx
附件5: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企业推荐汇总表.xlsx
济南市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pdf
山东省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培育认定工作指南.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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