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印发通知,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2年第一次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通过企业自查、市级检查、省级抽查、部级督导核查,全覆盖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通知要求,要统筹好专项检查督导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合理安排推进;鼓励企业自查自改,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对未按要求自查自改的依法严肃查处;强化分类治理,突出对典型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跟踪督办;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专项检查结果线上录入、线上调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其间,应急管理部将加强对典型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并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考核巡查等工作,对专项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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