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德政办发〔2022〕3号),对政府立法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计划》立足新发展阶段,紧扣德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并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地方特色,着眼“小快灵”“小切口”立法,安排年内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规项目4件,分别是《德州市引黄灌区保护条例草案》《德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德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德州市供热条例草案》;安排年内出台的政府规章项目2件,分别是《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修改)》和《德州市城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另外,还安排了抓紧调研起草的法规草案4件、政府规章3件。
《计划》要求,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立法工作负总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市司法局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依法做好审查工作。市政府其他部门、单位配合做好立法工作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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