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我市落实职业教育高地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整市推进、提质培优,不断扩大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航空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动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和青岛市教育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特印发《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22〕48号)、《青岛市教育局2022年全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青教通字〔2022〕49号)
三、目标任务
组织各初中学校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招生政策,重点对“3+4”本科、综合高中领航计划实验班和综合高中普通班、五年制贯通培养、“三二”连读招生及不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职业教育免学费、对家庭困难学生补贴生活费、普职兼报等招生政策进行宣传,使考生及家长能够及时理解和掌握政策,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引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生涯发展,使所有有意向报考职业学校的学生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
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按照招生工作需要,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结合我市2022年生源状况、招生政策变化及有关工作要求,及早谋划,确保学校2022年招生工作稳步推进。
四、重点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以下简称“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以下简称“五年制高职”)、中专(含普职融通实验班)、技工教育。
(一)“3+4”本科招生。2022年我市继续执行“3+4”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规模与去年大体相当。“3+4”本科为提前批次,实行青岛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我市普通高中、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和青岛市招考办公布招生计划的各类职业学校。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进行其他批次录取。
(二)开展综合高中试点。根据青岛市教育局的要求,2022年我市继续开展综合高中试点工作。2022年综合高中招生计划1000人(其中综合高中领航计划实验班280人,综合高中普通班720人),办学地点设在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高一年级统一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综合高中领航计划实验班录取批次为普通高中普通班批,新生入校后即明确专业,在高一结束前转为职业学校学籍。实验班兼备知识教育和职业教育两项职能,主要组织学生参加职教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
综合高中普通班原则上在高一结束前进行分流,分流时间与办法执行青岛市教育局规定。
(三)继续开展五年制高师试点。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合作办学,开设幼儿保育专业(高职专业名称学前教育),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师批次进行。
(四)继续开展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继续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开设会计事务、物流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以上两个专业均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模式,采用“三二连读”计划。
(五)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招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泰山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等8所院校联合办学,联合办学专业为机电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等12个专业,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具体专业及招生计划见附件1。
(六)继续实施职业教育“3+1+2”长学制人才培养模式。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海尔集团旗下企业深度融合,将提升学历和企业岗位成长有效结合,开展“3+1+2”长学制人才培养模式,即学生完成3年中职专业学习,增加1年企业生产实践课程,表现优异的学生由企业选送进入合作高校进行2年高职学习,学费由企业承担;学生毕业后回企业工作。合作专业为机电技术应用、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计算机应用和物流服务与管理4个专业。
(七)普职融通实验班。2022年青岛市在3所中职学校和3所普通高中中开展新型普职融通试点。学生注册中职学籍,在对口普通高中学习。新型普职融通实验班录取时,先纳入分数带录取,面向四区和高新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分数带录取结束后,缺额部分转入职业学校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普职融通批次,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青岛市其他普职融通班试点继续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在中职学校学习。实验班学生注册中职学籍,学制三年。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录取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主要面向职教高考,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青岛市新型普职融通班试点和其他普职融通班试点招生计划见青教通字〔2022〕48号文件附件2、3。
(八)“鼎志班”招生。2022 年青岛市教育局继续在青岛烹饪职业学校举办“爱基金·鼎志班”,招生计划35人(胶州推荐名额4人)。“鼎志班”招收我市家庭生活水平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我市报考“鼎志班”的学生由教育体育局负责推荐,由青岛烹饪职业学校组织实施。该班实行“五免两补”政策,即免除学生学费、书本费、校服费、住宿费、实习材料费;补贴高一、高二每年生活费用2000元,优先补助国家助学金。“鼎志班”招生计划单列,不纳入全市招生平台志愿填报计划之内。被推荐参加“鼎志班”招生的考生,可以兼报其他志愿。“鼎志班”招生实行注册录取。“鼎志班”招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设定为100分。报考“鼎志班”的学生需填写《推荐学生登记表》,所在初中学校需填写《推荐学生汇总表》(相关表格请在烹饪学校网站上下载,网址:http://www.qdpengrenqdedu.com/),并附由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家庭收入证明、三级甲等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体检证明。相关材料请于5月18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职成科。联系人:王红老师,联系电话:58566027。
(九)职业学校招生范围。一是“3+4”本科、五年制高师及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普职融通实验班招生对象只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中专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二是我市应届初中毕业生(鼎志班除外)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外地生源只能报考中专和技工学校,可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三是我市实行普通高中与职业学校兼报政策。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及青岛市招考办公布招生计划的各类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均纳入青岛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继续统筹技工学校招生,将技工学校招生纳入市统一的招生平台管理。
(十)各批次志愿顺序。报考职业学校志愿设置顺序为:提前批(“3+4”本科)、普通高中批(含综合高中的领航计划实验班、综合高中普通班)、五年制高师和青岛局属学校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含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及“三二”连读招生计划)、中职技校批,共5个批次。
提前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3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1个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十一)职业学校录取办法(按照青岛市文件执行)。职业学校录取投档分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3科总分和政策性加分。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统招生时,将按照录取投档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英语(含口语和听力)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报考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应为当年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成绩原则上达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分值的60%,考虑试题难易因素,录取分数线可适当浮动,但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10%。
师范类专业学生录取前必须通过面试(面试方式及时间安排详见各学校招生简章),面试工作由招生学校进行。其他需要面试或加试的学校或专业,考生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参加面试或加试,并取得合格证。2022年,胶州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幼儿保育、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航空服务、音乐表演五个专业需参加面试,面试说明见附件2。
山东省平度师范学校和青岛幼儿师范学校各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用于分数带录取,仅面向市南、市北、李沧、崂山(以下简称“四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分数带录取结束后,两个学校计划缺额部分转入职业学校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普职融通批次,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普职融通实验班录取时,先纳入分数带录取,仅面向四区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分数带录取结束后,缺额部分转入职业学校五年制高师和三年制普职融通批次,面向全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青岛市纳入分数带录取的五年制高师和普职融通试点招生计划见附件3。
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edu.qingdao.gov.cn)”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院公布的职业学校第一阶段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8月4日后,不再接受新办理录取手续的申请。
(十二)不允许职业学校退档和改录。继续执行职业学校不退档不改录相关政策。继续通过扩大宣传、在招生平台上增加报名告知、公示相关收费政策等方式,扩大知晓度,保障报考学生的权益,规范职业学校招生秩序。允许学生在进行分数带志愿填报时调整报考职业学校志愿。
政策原文:胶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