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办法印发

日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山东省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办法》(鲁工信软〔2022〕72号),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培育认定工作,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软件工程技术中心,是指企业为开展技术创新研发、建立技术标准体系、汇聚培养创新人才等设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研发机构。认定范围包括基础软件、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经营管理类工业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重点行业应用软件、公有云服务软件、嵌入式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信创适配服务等领域。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规划指导、认定考核等工作。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辖区内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组织申报、协调服务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对于认定满三年的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撤销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资格,两年内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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