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工信改〔2022〕80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不含青岛):
为贯彻落实《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鲁政字〔2020〕16号),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工作机制的通知》(鲁财办发〔2021〕18号))、《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征集2022年技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促进高质量发展,聚焦工业转型发展重点领域,支持企业高水平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升级。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先进材料、高端化工、医药、工程机械、轻工、船舶和海工装备、新能源、纺织服装、农机装备等行业领域,重点投向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数字经济重大创新和应用项目、重点产业链关键基础、核心技术、“卡脖子”等薄弱环节项目及省政府确定扶持的符合股权投资条件项目企业。
二、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山东省内注册且连续经营2年以上,发展前景良好,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属于2022年在建或新开工的项目,原则上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审批(备案、土地、规划等)符合有关规定。
(三)原则上企业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或控股股东为企业法人且控股股东归母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公司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四)每个独立法人企业、项目负责人本次只能牵头申报1项技改资金股权投资项目。已获得省直其他部门股权投资支持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造成的后果由项目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六)符合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三、征集流程
(一)申报材料填写。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山东省技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项目建设开工前应具备的相关手续(备案、土地、规划等)复印件以及证明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研发创新能力等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须胶装成册(PDF电子版光盘粘贴在最后一页)。本次申报主要为项目技术材料申报。其他材料,如可行性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企业规范性法律意见书等,待项目通过评审进入尽职调查环节后再行提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申报推荐。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资料。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后,汇总符合要求的项目,填写《山东省技改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形成推荐函。
(三)申报材料报送。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请于5月27日前,将推荐函、盖章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方式:孙丕楠 0531-51782607、51782602
电子邮箱:ghyjsgzc_sjxw@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省府前街1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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