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局函〔2022〕108号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

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技发〔2022〕34号)(下简称《通知》,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做好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区市市场监管局于6月15日前将《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书》《项目推荐汇总表》的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发至邮箱:bzhc@qd.shandong.cn


108附件:正文-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市监标技发【2022】34号

108附件: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8日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  李宁,联系电话:6675925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吴世森,联系电话:8591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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