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80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全方位全过程推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促进绿色设计产品生产,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生态环境影响大、产品涉及面广、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遴选一批绿色设计基础好、创新设计能力强、绿色产品制造水平高、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的绿色设计示范企业。重点支持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装备、汽车及配件、轻工等行业企业,围绕轻量化、低碳化、循环化、数字化等重点方向开展绿色设计,探索行业绿色设计路径,推动全链条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建设,带动产业链、供应链绿色协同升级。
二、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营管理状况较好,主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二)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设计研发机构和专业团队,拥有自主品牌,且具有明显的行业或区域特色,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三)将绿色设计理念和低碳发展要求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具备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水足迹和环境影响分析评价的基础,具有应用绿色设计基础数据库及先进设计工具与方法的能力,具有检验验证、计量测试、规模化生产等绿色设计应用转化能力。
(四)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相关标准,或参与制定绿色产品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或政策;积极推广绿色产品,绿色产品在产品结构中的比例逐年提升,产销量及产值行业领先。
(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本次申报遵循自愿原则,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自评价和打分,编制申报书。电子版申报材料请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传。纸质版申报材料(需签字盖章)请同时报送至所在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区市初审。请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企业安全、环保、质量等情况需征求同级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并确定推荐企业名单(被推荐企业自评价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分)。电子版推荐文件(附推荐汇总表)请上传至“管理平台”。纸质版推荐文件、纸质版申报材料(各一份),请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处(闽江路7号)。
(三)市级复核。本次申报市级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9日。申报截止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四)示范企业管理。请相关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前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详见附件4)对2021年工作进行总结,于2022年6月20日前通过“管理平台”报送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相关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需做好审核确认工作。
附件:1.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第四批)推荐汇总表.wps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9日
(联系人:王亚军,联系电话:85916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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