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山东省优秀数字产品(方案)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山东省2022年数字经济“重点突破”行动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推动产业数字化供需两侧高效对接,现面向全省征集一批优秀数字产品(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围绕我省产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征集数字基建(网、云、端)、数字产业化(电子信息产品、软件、互联网等)、产业数字化(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数字金融等)、数据价值化(数据确权、资产评估、数据交易等)和数据安全(态势感知、个人隐私保护等)等领域的产品或方案(具体详见申报平台)。

二、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依法在我省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单位在行业影响力较突出,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数字产品(方案)至少有3个以上成功项目案例(获评国家、省级示范试点的不受案例数量限制)。

(三)申报的数字产品(方案)应由申报单位自主研发,且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

三、申报流程

(一)各市工信部门广泛发动相关单位参与,积极做好数字化产品(方案)的组织推荐工作。

(二)申报单位登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数字经济管理服务平台”后(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企业服务),按照要求提报数字产品(方案)信息。智慧工信综合服务平台访问地址为:http://zhpt.gxt.shandong.gov.cn/#/homeIndex(登录后下载填报说明书),申报系统(首批申报)将于4月28日开放,5月30日关闭。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导向目录形式发布评审结果,后续通过“百城牵手万项”等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宣传、供需对接和推广,符合条件的落地重大项目将优先纳入全省数字经济重点项目库管理,集中要素资源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四、其他事项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持续组织优秀数字产品(方案)征集工作,分批发布导向目录,具体申报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联系人:马亮 王俊人 0531-5178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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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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