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经开区经发局,雅电集团公司: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

194号)文件转发各单位,请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2〕194号)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1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川发改价格〔2022〕194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

为促进风电、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上网电价,延续平价上网政策,按四川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每千瓦时0.4012元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市场化增加新能源发电能力供给和电量消纳,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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