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局开展《浙江省禁毒条例》宣贯培训

近日,浙江省邮政管理局组织开展新版《浙江省禁毒条例》《条例》的宣贯培训工作。

新修订的《条例》已由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版《条例》对邮政管理部门和邮政快递业禁毒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和明确的要求。

培训会对新旧版《条例》中与行业相关内容进行了对比讲解,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其中,新版《条例》明确,邮政、快递、即时配送、物流、仓储等企业应当依法查验和登记客户的真实身份信息,并对寄递、运输、配送物品按照规定进行收寄验视和安检;发现委托疑似毒品或者非法委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以及其他涉毒可疑情况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服务,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处置。同时明确,邮政、快递企业有违反禁毒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纳入信用记录。

新版《条例》对部门协作机制也进行了修订完善,其中明确,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应当根据禁毒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邮政、快递、即时配送、物流、仓储等方面信息共享互通工作机制。

新版《条例》还对行业协会自律进行强调,要求快递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本行业禁毒规范,督促会员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实施行业内自律惩戒。

浙江局表示,下一步,将分层次组织开展《条例》的教育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组织参加全民禁毒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等主题活动、发放图文资料等方式,在行业内广泛宣传《条例》,进一步增强全行业从业人员自觉抵御毒品能力。同时,继续加强督导力度。会同检察、公安等部门,结合亚运安保工作,扎实推进寄递渠道专项行动,开展联合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寄递安全“三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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