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和区政府审议通过了《攀枝花市仁和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22-2024年)实施意见》,为仁和区范围内已建成使用、具有合法产权、未设电梯的多层既有住宅建筑(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建筑,含商业与住宅混合建筑)的电梯增设工作提供指导。
为加快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居住品质,仁和区本着“政府引导、业主自主、公平合理、便民利民、保障安全”的原则,出台实施意见,明确满足实施条件的既有住宅要加装电梯,应以同意电梯增设的业主作为实施主体,通过“动议表决、编制方案、公示公告、部门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办理档案移交和电梯使用登记”7项程序方可完成电梯安装。
实施意见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高低层住户意见分歧、加装电梯费用分摊”等问题,给出了明确答案。
有电梯增设意愿的既有住宅业主,需明确一名业主代表作为“牵头人”,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再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
在安装费用上,分为“业主自筹、财政补贴、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四方面。
业主自筹资金的分摊比例由业主自行协商。
财政补贴则分为省级财政补贴、市级财政补贴和区级财政补贴。
2022年起,对当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增设(完成竣工验收且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的电梯,除了按省级财政补贴、市级财政补贴相应政策标准实施外,仁和区按照首年6万元/部、第二年5万元/部、第三年4万元/部的标准对增设电梯一次性补贴。
增设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电梯使用登记证后,实施主体只需及时向区住建局提出财政补贴资金拨付申请即可。
实施意见明确,已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和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根据相关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公积金,也鼓励各类专业机构、投资公司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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