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处关于注销道路危险货物资质运输行政许可及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经公司申请取消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经营许可以及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已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威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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