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解读
资讯
工业快报
政策快报
微信扫码分享
经公司申请取消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经营许可以及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决定注销其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已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威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4月10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市运管处关于撤销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的公告(2017.04.13)
下一篇:威海市包车客运运力投放公开招标公告
23:17:56
增速第一!海尔冰箱斩获印度HT Tech "最佳冰箱品牌"奖
连续18年第一!海尔巴基斯坦空调半年销量超去年全年
央行7月6日开展10000亿元买断式逆回购操作
“AI与网络药理学赋能胃健康研究与转化”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
迈沐智能完成Pre-A++轮融资,金雨茂物数千万战略投资,加速AI+制造智能体多赛道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