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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永鹏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所属鲁K91317号车,经公安部门抄告在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累计超过3次,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有关规定,现决定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证》,吊销后该车辆《道路运输证》作废。
特此公告。
威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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