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力推煤矿安全远程信息化执法“十招”硬措施

“在办公室就能了解全市各煤矿井下生产情况,对重点环节进行分析研判,开展远程信息化执法检查,疫情期间对位于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范围的煤矿,远程信息化执法检查已成为我们常规执法方式”,据山东省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王彦军介绍。

为积极应对疫情叠加下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坚守煤矿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底线,有效化解疫情期间安全执法监管工作不能实地开展带来的安全风险,山东省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坚持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在督导各煤矿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强力推出了煤矿安全远程信息化执法“十招”硬核措施,促进了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稳定。

一是加强安全调度,掌握生产状况。该支队依托全市煤矿调度指挥平台,坚持每天调度辖区45处煤矿安全生产情况,摸清矿井原煤产量、采掘进尺、入井人数等关键数据,动态掌握了煤矿安全生产整体运行状态。

二是依托信息监控,延伸管控触角。其执法人员充分运用济宁能源云安全监管平台开展远程执法检查,检查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矿压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对各项资料对比分析,共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1条,并及时连线煤矿职能部门进行了落实整改。

三是异常数据排查,靠前重点研判。煤矿联系包保人结合矿井上报的生产数据及工程安排,筛查异常数据,分析研判潜在安全风险,下达“矿井安全风险预警提醒函”45份,督促矿井做好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是专业远程会诊,精准技术指导。充分发挥采掘、一通三防、防治水等5个专业组技术优势,对煤矿图纸资料、生产系统、安全评价等内容进行分析,与煤矿进行线上交流,帮助企业查缺补漏。

五是开展远程培训,提升素质能力。该支队煤炭执法大队负责人组织辖区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利用网络平台,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煤矿防灭火细则》以及2022年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等安全生产法规,增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尽责能力。

六是组织线上抽考,强化督促考核。他们还利用自主研发的“考试助手”微信小程序,线上组织122名煤矿职工远程线上考试并通报考试成绩,激励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安全知识学习。

七是推广典型经验,引领对标提升。针对煤矿工作面安撤期间存在的高风险施工环节,该支队组织总结编写了煤矿安撤面典型施工经验,并下发各矿参考借鉴。

八是紧盯领导带班,压实主体责任。利用会议视频通讯系统不定期对矿领导值带班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确保非常时期矿领导班子成员在岗、在位、在状态。

九是强化驻矿督导,丰富监管形式。针对矿井存在的风险点和安全隐患,下达了“驻矿盯守人员工作提醒函”,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驻矿盯守工作人员工作重点,压实盯守责任,充分发挥了市县两级驻矿盯守人员“吹哨人”作用。

十是重点视频验证,强化跟踪督导。其执法人员还使用手持式执法终端远程连线参加煤矿安全生产会议,查看重点工程、关键环节井下现场视频,全面了解煤矿安全生产动态运行情况。

下一步,济宁市能源综合执法支队通过运用远程信息化执法“十招”,丰富和拓展了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方式,弥补了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执法出行受限的监管难题,提升了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实现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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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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