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1)公司监事,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
(2)监事领取津贴:
监事会主席领取固定的津贴为3.6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两名监事会成员领取固定的监事津贴3.0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包括工资、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与绩效奖金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其工作岗位确定,绩效奖金根据个人考核结果确定。
总经理基本薪酬636,000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财务总监基本薪酬566,640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董事会秘书基本薪酬470,280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监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和胜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和胜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和胜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