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
为促进风电、光伏发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2年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延续平价上网政策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年,对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上网电价,延续平价上网政策,按四川省燃煤发电基准价每千瓦时0.4012元执行;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市场化增加新能源发电能力供给和电量消纳,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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