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下午2:00至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地点:昆明市春城路27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满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97,749,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50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96,559,3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393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1,190,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4%。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710,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3,520,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9人,代表股份1,190,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6 股票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6,7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48%;弃权股份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0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2.08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2.09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2.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审议通过了《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7,383,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8、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7,383,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9、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7,383,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7,383,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4,343,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6,631,9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0%;反对股份1,117,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69%;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3,592,60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2687%;反对股份1,117,055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144%;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53,998,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4%;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签署〈代为培育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53,998,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4%;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代为培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53,998,4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4%;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0%;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597,383,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弃权股份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4,343,757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152%;反对股份365,9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78%;弃权股份800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0%。
张则开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杨杰群、杨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全文见2022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