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信局、经发局(办):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及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推荐在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突出成果的企业申报,企业基本条件应符合《管理办法》(附件3)的基本要求,并拥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各县区推荐企业原则上不超过3家。市工信局将按照《管理办法》论证后择优推荐。
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工作
各县区在已认定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推荐1家企业申报,市工信局将按照《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论证后择优推荐。
三、其他工作要求
申报国家或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企业要统一按照《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模板》(附件1)编写。为确保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齐全,申报材料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信用中国查询报告;
3.政府部门认定的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证明文件和最近一次复审通过的文件(申报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必须是省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
4.统计局报表(107-1、107-2表);
5.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各县区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宣传推荐工作,于5月6日前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县区推荐文件报至市工信局(申报材料纸质版二份,电子版光盘由县区汇总为一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鲁南施朋朋
联系电话:0539-8726851
附件:1.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模板
2.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临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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