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市和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创新度、开放度、智慧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34号)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了《2022年两江新区政务服务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二、征求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工作要点》共征求了21个部门单位意见,收到7个部门反馈意见9条,采纳6条,未采纳3条,其他均无意见或未反馈(视为无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后形成《工作要点》。
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围绕纵深推进新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对2022年两江新区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了细化,共涉及6个方面20个重点任务,并对责任单位进行了明确。
四、核心举措
(一)在鼓励改革创新方面。积极探索有关改革试点任务和路径举措,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开展创新试点,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在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方面。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模式,落实“双告知”“双跟踪”“双反馈”许可办理机制;试点实施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优化“渝快办”平台“政策直通车”服务专区;设立惠企政策集中办理窗口;打造政务大厅“一站直达”企业服务通道。
(三)在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方面。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深化“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涉及的测绘事项;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实施方式;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有关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机制。
(四)在深化“全渝通办”方面。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方式和流程系统性重塑,持续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优化数字政务服务供给,构建“标准统一、就近交件、协同办理、一次办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进办事结果就地立等可取。
(五)在推进“跨省通办”方面。推进“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提质增效;落实“放管服”改革第二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第一批清单;深化西南五省(区、市)“跨省通办”;进一步拓展“跨省通办”范围。
(六)在强化通办窗口能力建设方面。建立“通办综窗受理、部门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实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推动“川渝通办”专窗受理办理,推动川渝两地政务服务大厅互派人员交流挂职,定期对通办综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
(七)在优化提升“渝快办”平台功能方面。拓展智慧政务应用;丰富网上办事大厅应用场景;加快推进“渝快办”平台小程序、微信政务建设;配合推进市级部门业务系统与“渝快办”平台互联互通,做深做实全程网办事项;建立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常态化查错纠错机制。
(八)在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场景方面。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窗口、自助服务终端场景化应用;持续深化企业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应用工作;深入推动建设局、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审批电子签章应用。
(九)在推广“一卡通一码通”应用方面。推出一批线下刷卡、线上扫码获取服务的应用场景,并逐步向个人税费缴纳、生活缴费等其他领域延伸;推进“渝快码”扫码个人信息及证照免提交等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其他领域应用。
(十)在依法有序推进放权赋能方面。做好市级行政权力承接运行工作;将点多面广、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执法权赋予街道,进一步放权赋能;开展行政权力承接运行情况自查评估,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情况进行“回头看”。
(十一)在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方面。修订完善新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各政务服务部门及时向政务中心提出事项清单调整审核申请,规范事项调整流程,实现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和联动管理。
(十二)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方面。推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进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健全新型监管机制;深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数据归集共享和应用。
(十三)在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备案管理方面。编制区级、街道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整治变相设立和实施许可,重点规范备案事项,分类梳理备案事项清单;推进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应进尽进”,规范参与“中介超市”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行为。
(十四)在提升“一站式”服务集中度方面。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进更多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推动无差别综合窗口和分领域综合窗口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持续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站服务能力建设。
(十五)在完善政务便民机制方面。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实现更多事项“就近办”;建立健全帮代办服务机制,梳理公布帮代办事项;探索推行“群众点单+邮政上门”服务;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数字地图,提供便民服务;推行“政务+邮政”“政务+银行”“政务+通信”服务。
(十六)在实施政务服务技能提升行动方面。开展行政办事员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推进窗口人员职业化发展;推进创建基层政务服务示范窗口、示范单位;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工作效能监管和结果运用,完善奖惩激励措施。
(十七)在持续推动“减证便民”方面。梳理完善新区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时,不得索要清单之外的证明;新增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群众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
(十八)在高效办成“一件事”方面。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拓展“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覆盖面;对现有“一件事”套餐开展提质增效优化行动,以点带面提升已上线“一件事”的服务水平。
(十九)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方面。定期开展政务服务满意度抽查回访;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建立健全对群众投诉问题的办理程序和督办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内容的便利度和精准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三个全覆盖”,以及“好差评”联动反馈、“差评”核实整改和整改回访“三个100%”。
(二十)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及时发布解读政务服务政策举措,认真梳理总结政务服务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加大对“渝快办”政务服务的宣传推介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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