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省级财政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部、发展服务部:

按照省工信厅通知和《山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现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省级财政股权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国家和省工信部门认定公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含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瞪羚、独角兽企业。重点支持具有高成长性、上市意愿强烈、近3-5年内可能在境内外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

二、申报基本条件

被投资企业应注册于我市内且连续经营2年以上,原则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市值不低于2亿元且最近两年研究投入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采取“线上初步申报+线下审核补充”的申报方式。线上申报通过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培育系统(https://www.sdcytrz.com,咨询电话 0531-51782503),填写基础信息并申报融资需求;线下需报送申报材料(目录见模板)。

(二)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根据《细则》要求和投向重点领域,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一致性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并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求适时通知企业补充报送材料。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入库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组织筛查和专家评审,选定投资企业范围,委托专业机构和人员尽调。结合尽调意见,综合考虑申请企业生产规模、可持续成长性和申报项目的投资额度等,最终确定被投资企业与投资额度。

四、申报要求

申报企业要如实填报申报资料,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立即取消申报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及时组织企业申报,于5月10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将附汇总表(附件1)的正式推荐文件及企业线下申报材料一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蕾   电话:2687360

附件:1.2022年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领域股权投资项目汇总表

2.企业申报材料目录模板

德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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