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根据《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2022年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依托高校、科研单位等建设的实验室:
(1)符合《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所列基本条件;
(2)拥有高层次人才及研究团队。应有“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泰山学者”或相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3)开展协同创新。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校企、院企实质性合作关系,形成较完备的产业创新链。
2.依托企业建设的实验室:
(1)符合《临沂市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中所列条件;
(2)制定灵活有效的人才政策。通过战略合作或有效人才政策,聚集高层次的人才与队伍,与高校、科研单位等形成稳定的产学研合作研究。
(3)依托单位重视科技创新,具备较完备的研发设施等科研条件,有较大的研发投入。
二、注意事项
1.重点实验室的名称必须与专业方向一致,涵盖准确,应命名为“临沂市×××(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要凝练、规范,力戒宽泛、分散。
2.申报时可对现有研究方向、人才队伍、管理体制等做适当调整,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但严禁拼凑材料申报。
3.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建设经费的到位情况,以其每年下达的经费预算和实验室实际进账数额为依据。
4.同领域已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不再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
5.优先支持科技抗疫的企事业单位围绕新冠药物、新型疫苗、精准流调、检验检测等领域建设重点实验室。
三、申报限额及方式
1、各县区不超过5个,市直单位不超过1个。
2、符合条件的单位填报《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详见附件),提交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一式二份(勿用塑料封面)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资配科。
3、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5月6日前行文上报。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昕 7570023
附件:临沂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临沂市科技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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