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中山西路999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其中董事管思怡女士、独立董事徐一兵先生、苏涛永先生、李郁明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全部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4、 董事候选人沈高庆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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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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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经营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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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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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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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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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董事和高管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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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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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10.01、议案名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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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议案名称:《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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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05、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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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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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议案名称:《监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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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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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议案名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10、议案名称:《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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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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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授权2022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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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氯乙烯(VCM)二期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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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聚氯乙烯(PVC)二期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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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5.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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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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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3、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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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5、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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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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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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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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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雪、陈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影响,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见证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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