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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积极开展具有新时代特色的测量技术、
测量仪器设备的研究和应用,以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为手段,服务支撑测量活动的有效开展和测量数据的广泛应用,提升国家整体测量能力和水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此基础上,浙江出台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根据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目标与重点任务,构建省域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服务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浙江逐步构建起适应科技进步、质量提升、产业发展、社会治理要求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新增国家级平台载体10个以上,建设10家省域先进测量实验室。到2035年,全社会精准测量和有效溯源意识明显增强,企业测量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测量活动更加规范,测量数据应用更加广泛。
实施方案部署了8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包括研究构建新型量传溯源体系、研究构建新型量传溯源体系、开展先进测量技术研究、开展先进测量技术研究、推进计量改革创新、优化先进测量技术服务、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推动和培养先进测量人才队伍。
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及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并加快创建省域先进测量实验室,鼓励各类测量主体合力打造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先进测量实验室的建设需要配置大量测量仪器,这将为仪器行业带来新的市场空间。
推动先进测量仪器设备研发和应用,积极推进测量仪器设备智能化、网络化,引导浙江仪器仪表产业培育“浙江制造”等品牌。强化企业计量基础,培育一批行业领军企业和产业链链主企业,加快先进测量技术攻关成果的落地应用。同时积极培育各领域先进测量“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测量标兵。给与测量仪器企业直接支持。
共建“一站式”服务平台,推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先进测量实验室等面向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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