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首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鲁科字〔2021〕120号)有关规定,省科技厅组织开展了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和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认定以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为依托单位建设的“山东省体制改革与政策创新软科学研究基地”等基地(名单见附件)为首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

请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对基地建设运行的日常监管,指导基地高质量发展。各基地依托单位要严格落实基地建设运行管理主体责任,组织编制基地建设规划,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提供软硬件基础设施保障,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科技创新智库,为党委、政府科技创新决策提供坚强支撑。

附件:

首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认定名单

附件下载:

首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认定名单.docx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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