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四川省科技厅近日下发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根据项目执行期,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检查执行期2年、至2023年1月执行期过半的项目(见附件2中序号1—6),第二阶段评估执行期3年、至2023年7月执行期过半的项目(见附件2中序号7—9)。请各县市区、园区科技局通知辖区内需参加项目中期评估的单位做好中期评估准备工作,并将汇总后的中期评估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第一阶段项目于2023年3月31日前报送;第二阶段项目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

材料报送地址:子云北路58号市科技局农村科(232办公室)

联系人:钟泓琳、牛超

联系电话:2335032

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http://kjt.sc.gov.cn/kjt/gstz/2023/1/31/62d00af381b9436399499295b98b1875.shtml)

2.2023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中期评估项目清单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2 2023年农村领域省级科技计划中期评估项目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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