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府发〔2022〕5号
丰都县人民政府
关于废止《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7〕93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废止《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拟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奖励扶持暂行办法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7〕93号),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丰都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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