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依据
《金口河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区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我区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养护效果,促进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助推脱贫巩固和乡村振兴,更好服务于农村群众出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全面小康。根据《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对标交通强国战略,建立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养新模式,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增强广大群众对农村公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我区乡村振兴战略。
工作目标是:2020年全面建立农村公路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完善组织体系,构建职责明确、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形成路联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
三、“路长制”的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
在组织体系上,《实施意见》要求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路长体系,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总路长,由区人民政府班子成员任县级路长,乡(镇)政府、村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本区域乡级路长、村级路长,并成立总路长办公室和乡级路长办公室,构建区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三员”体系。
在主要职责上,《实施意见》要求实行总路长负总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制,并明确规定各级路长、路长办公室及相关责任部门的工作职责。
四、管理流程
按照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实施开展“路长制”各项工作。
巡查:各级路长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规范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在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要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交办相关部门,并向交办路长报告办理结果。
督查:区目标绩效办、区路长制办公室要定期针对巡查情况以及交办的问题适时开展督查。
通报:根据督查情况和总路长要求,区路长制办公室对路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人员保障。
(二)落实资金保障。
(三)严格奖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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