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
为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以信任为前提、评价为导向、诚信为底线、监督为保障的科研管理机制,根据《南充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2021年12月31日前逾期未验收的市级科技项目进行清理,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做好验收清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逾期未验收项目负责人应及时通过南充市综合管理平台系统(http://kjj.nanchong.gov.cn)填写验收报告,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对验收材料进行初审,按照项目类型会同市科技局业务科室明确项目验收方式和验收时间。
三、专家组验收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于7月30日前将专家组验收资料包括专家组验收意见、验收专家组成员名单、专家验收评价表在南充市科技项目管理平台上传提交。验收报告纸质材料按程序完成审签。
四、未按照本通知规定时间提交验收报告的项目(经批准同意的延期项目除外),我局将按终止项目处理,项目负责人纳入科研失信惩戒记录,5年内不得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财政资金按规定退回,对项目承担单位视情况予以惩戒。
五、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项目实施的法人主体责任和管理职责,做好本次项目清理和验收工作。
六、咨询方式
高新技术科:李晋贤,2254322
农村科技科:黄晓艳,2223283
社会发展科:陈光辉,2238620
成果管理与科普科:马文龙,2223280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唐飞,2236263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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