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大足区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农业农村领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届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根据《重庆市大足区科技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大足科发〔2019〕27号)文件精神,结合大足实际,决定启动2022年度大足区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农业农村领域),现通知如下:

一、内涵定位

大足区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围绕乡村振兴中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科技需求、关键技术研究、实用产品创制、重大技术推广,加强产学研合作,切实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大足乡村振兴战略中特色农业现代化可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是大足区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专业合作社等。

(二)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承担了国家级、市级、区级科技发展项目未按时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本年度申报的区级科技发展项目数不超过1项,参加在研的区级科技发展项目数不超过2项。

(三)凡是发现项目申报过程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向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书面实名反映有关情况(区纪委监委驻区教委纪检监察组:023-64381712)。

三、项目实施周期及经费资助强度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本批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最高不超过8万元/项。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凡申报2022年度大足区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农业农村领域)的单位,需填报《大足区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提交营业执照、企业创新成果等各种证书复印件。

(二)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22年5月31日前交区科技局成果转化科(大足区棠香街道先锋路1号204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QQ邮箱(137478772@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冯治强  023-43726155  15213383229

附件:1. 2022年度大足区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农业农村领域)申报指南;

2.重庆市大足区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模板)。

附件下载:

2022年度大足区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农业农村领域)申报指南(附件1).doc
重庆市大足区技术创新与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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