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
——访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敦楠
日前发布的《“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期间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出部署,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任务。适应“十四五”我国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市场化、高质量发展新特征,将如何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存储能力?怎样实现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与安全可靠供应相统一?中能传媒记者就以上问题专访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敦楠。
中国能源新闻网:推动“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您认为应如何落实《规划》要求建设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刘敦楠:可再生能源的供给消纳与传统能源的转型是不可分割的,需要整体考虑。随着系统电源结构中新能源占比逐步提升,煤电、气电等常规化石能源发电角色定位将发生改变,装机和利用小时数逐步下降,煤电从提供电力电量保障的主力电源逐步转为以提供电力为主、电量为辅的调节及备用保障电源,气电将主要作为调节和保障电源。
在新增电源规划方面,应依据系统可靠性标准开展电源规划,满足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可靠性和经济性要求。要结合各省经济发展水平、电量增长情况、用户失电成本等,提出可靠性标准,作为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工作的基础。要根据电力发展目标,依靠长周期市场仿真开展规划方案经济性评估,作为新型电力系统下合理规划输电通道、电源类型和投产时序的重要依据。
在存量电源优化方面,应加快在运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提升机组调节速率与深度调峰能力,新建煤电均应具备深度调峰能力。有序发展天然气、抽水蓄能等调峰电源,充分发挥其启停耗时短、功率调节快的优势,重点在新能源发电渗透率较高、电网灵活性较低的区域开展建设。鼓励新能源按照一定比例配置储能,或者通过市场交易购买相应的调节容量。
中国能源新闻网:当前,可再生能源并网还面临哪些问题?应如何解决?
刘敦楠:由于可再生能源的出力特性与负荷特性不匹配,需要可控电源的深度调节能力予以抵消,但随着新能源比例提升、火电比例下降,总会达到一个临界点,系统调节能力不足以抵消新能源出力的不匹配和波动,此时就需额外的、更大的调节能力以满足新能源消纳进一步增长的需求。
下一步,一方面要加快电力市场建设,通过市场化机制充分调动各类调节资源积极性,推动分布式能源发展,避免分布式能源与分布式用户简单粗暴的“隔墙售电”,鼓励分布式发电与用户实现“源网荷储”一体化参与市场,满足实时电力供需,保障光伏电源消纳。
另一方面要加快完善分时价格机制,落实用户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引导用户调整用能习惯和消费方式,提高电力系统的经济性和可靠性,促进新能源消纳。
中国能源新闻网:健全可再生能源消纳供给保障机制,您认为应从哪些方面发力,以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和整体经济性?
刘敦楠:为促进高比例新能源发展,统筹解决新能源消纳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等问题,需要不断完善电力市场体系顶层设计,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电源、用户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电力系统调节,以最低经济成本实现清洁低碳转型。用户侧配额制度和绿色证书交易能够有效促进新能源发展,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下一步,建议通过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绿证交易提升用户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量,增加可再生能源交易电量占比,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另一方面,重点解决其出力间歇性和波动性的特征,通过政府授权合约保障新能源企业收益,平滑融入电力市场。
此外,在市场建设方面要全面规范各地电力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减少直至消除专场交易,加快构建价格机制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标准统一、信息服务统一、运营平台统一的电力市场体系,为电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创造条件,促进经济保持活力和效率,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邱燕超)
责任编辑:苏伟
关键词: 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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