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及省工信厅有关通知要求,近期将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请各区县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2年5月4日前登录“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s://www.bdcases.org.cn)”认真完成信息填报(曾入选且仍在示范期的项目勿再次申报)。届时,省工信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报送。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1号).pdf
2.省工信厅《关于报送2022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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