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铁拳”行动查处的多起典型案例。其中,福州两家公司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被行政处罚。
去年11月1日至3日,迅达(中国)电梯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未按照要求,对其承保的福清某小区29部在用电梯进行半月维护保养,却在每部电梯的“半月维保记录”及“电梯维保公示卡”中填写了维保记录。
今年2月7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迅达电梯福州分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12月8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福州升龙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承保的福清市源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电梯进行检查,发现该升龙电梯公司未在去年12月1日至2日的计划期内对20台电梯开展维保。该次维保费用计5000元,故升龙电梯公司违法所得为5000元。案发后,升龙电梯公司于去年12月9日对上述电梯重新进行了维保。
今年3月11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升龙电梯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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