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100004188602D/2022-001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 组配分类: | 执法制度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2-04-14 |
各有关处室,市能源和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济南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形成了《落实举措细化表》,请按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落实举措细化表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2日
附件
落实举措细化表
序号 | 《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具体监督内容 | 落实举措 | 时间安排 | 责任处室(单位) |
1 | 开展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检查:组织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健全完善行政处罚配套制度、依法进行行政处罚、规范委托处罚等情况。(4-10月) | 制定印发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3月 | 政策法规处 |
对我委73项行政处罚事项委托情况开展自查 | 4月 | 政策法规处 | ||
组织开展有关法治讲座 | 5月 | 政策法规处 | ||
组织做好我委行政执法人员办证、换证工作 | 6月 | 政策法规处 | ||
制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 6月 |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 ||
严格执行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并做好动态调整 | 全年 |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 ||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全年 | 政策法规处 | ||
2 | 开展乱检查、乱罚款、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专项监督:组织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乱检查、乱罚款、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存在随意检查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超越裁量基准幅度作出处罚、违法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并据此罚款、不按照法定处罚程序进行处罚、以罚代管等问题。 (6-8月) | 对我委行政处罚涉及罚款事项和行政检查行为开展自查,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包括是否存在随意检查重复罚款、滥用自由裁量权超越裁量基准幅度作出处罚、违法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并据此罚款、不按照法定处罚程序进行处罚、以罚代管等)。 | 5-7月 | 市能源和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业务处室 |
3 | 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民生领域,通过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开展重点监督。 (9-10月)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查市直及各区县(功能区)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对行政执法及案卷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评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10-11月) |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济发改法规〔2022〕94号)要求,对我委2022年1月1日以来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开展抽查。上述三类执法事项的承办处室请明确专人负责,做好相关行政执法案卷整理工作以备检查。 | 10月 | 市能源和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业务处室 |
4 | 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各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法制审核、文书规范、装备配备、着装管理等工作情况。(4-12月) | 组织编制执法设备需求计划,按程序审批、配发各执法处室(单位)。 | 10月 | 政策法规处牵头、各业务处室配合 |
组织开展2022年1月1日以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及时报送自查情况(包括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法制审核、文书规范、装备配备、着装管理等)。 | 12月 | 市能源和粮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业务处室 |
备注:《落实举措细化表》中各业务处室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与境外投资处、资源环境处、农村经济处、基础设施发展处、工业处、高技术产业处、社会发展处、重点项目管理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处、服务业处、价格管理处、成本调查监审处(收费管理处)、能源发展与节约处、电力处、煤炭石油天然气处、能源安全监督管理处、粮食储备与产业处、粮食监督检查处。
编辑:兰天 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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