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的通知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鲁双随机办〔2022〕1号)(见附件1,以下简称省计划)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监管实际,依据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菏泽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2),逐一对照抽查事项,在省计划的基础上,补充调整本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确保抽查事项的全覆盖。

二、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各级各有关部门每年应至少发起一次、参与多次部门联合抽查”的要求,在省计划中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部门,请及时提出补充或调整计划建议,自觉发起并参与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巩固部门联合抽查的常态化成果。

三、各单位提出的补充或调整计划需加盖本单位公章,于4月20日上午12:00前,报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便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汇总印发全市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附件:1.山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pdf
          2.关于修订并印发《菏泽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菏泽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代章)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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