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全文已于本公告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本公司网站、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本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11日、4月12日和4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本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本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不存在影响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本公司核实,未发现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本公司核实,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kex.com.hk)。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3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