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2〕7号文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公共服务局,各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山东省医保局山东省卫健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医保办发〔20223号文件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区市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医保卫健报告。

 

 

 

 

 

       威海市医疗保障局         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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