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文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结合我省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主要内容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你点我检”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问题,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明确工作目标是建立“你点我检”常态机制,规范“你点我检”工作流程,创新风险防控社会共治模式。
(二)主要任务。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制定计划,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你点我检”年度抽检计划。二是明确形式,“你点我检”活动需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开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你选我检、你拍我检、你送我检。三是严格程序,活动全年不间断开展,抽样检验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所有任务统一录入国抽系统。四是闭环管理,严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及时反馈抽检结果,组织开展风险预警,定期发布抽检信息。五是效果评估,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合理评估“你点我检”活动效果。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大宣传引领,三是总结创新经验,四是强化督导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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