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委办第三督导组对渭南、延安煤矿安全生产开展督导检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陕西省安委会在全省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成立10个督导检查组,由省级10个相关部门厅领导带队,重点督导检查有关市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 
  4月6日至8日,省安委办第三督导组分为两个小组,分别由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李建文、二级巡视员何备战带队,对渭南、延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渭南市 
  督导组抽查检查了渭南市合阳县秦晋矿业公司,通过查阅资料、下井现场检查、对管理人员现场考核等方式对该矿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12条问题隐患并依法对煤矿下达执法文书。在合阳县召开渭南市煤矿安全生产座谈会,对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安全生产15条措施进行宣贯学习,分析研判了渭南市煤矿安全生产当前存在的问题,并就渭南市煤矿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督导组要求,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矿业公司和煤矿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做好煤矿安全各项工作,要深刻吸取贵州两起煤矿事故、桑树坪煤矿和秦晋煤矿事故教训,大力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标准化示范矿井建设,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扭转渭南煤矿安全当前的不利局面。要深入开展煤矿主体责任落实暨安全生产许可专项检查,煤矿安全6项标准规定和防灭火细则对标落实专项检查,“一停了之”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强监管队伍人才和作风建设,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督导检查延安市 
  督导组检查延安市、黄陵县政府及相关煤矿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煤矿企业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 
  督导组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认真落实3月31日全国和4月1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硬措施落地落实。要着力提升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防控能力,重视煤矿灾害超前治理,抓好双重预防机制和煤矿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全面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全面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联系包保、安全巡查、驻矿盯守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开展隐患排查与整治,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进行生产,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积极推进矿长考核记分管理,根据《陕西省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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