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等6个办法的政策解读

金口河区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九项政务公开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及《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等6个办法的通知》,于2021年3月24日印发了《金口河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金口河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6个办法”)。从法定职责、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工作程序,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一、“6个办法”出台的意义

“6个办法”的出台是对金口河区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经验的总结、固化;是有效化解公开内容质量不高、公开平台不统一、解读回应不到位、办事服务不透明等问题而制定的工作规范;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的重要举措。对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提高政务公开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6个办法”的适用范围

“6个办法”主要适用于全区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设立的依照法律、法规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三、“6个办法”的特色亮点

(一)注重新旧衔接。“6个办法”注重与新修订《条例》《标准》以及国、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的衔接,全面落实新要求、新规定。如:将重要政策解读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在《金口河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中明确解读原则,并逐一将解读范围、解读审查、解读要求及发布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在《金口河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中对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流程予以细化,明确办理时限要求,更好地指导如何高效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在《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中提出审查工作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中对考核内容进行细化、明确追责具体范围,均与近年来国、省新出台的相关法规、文件进行了相互衔接。

(二)注重编排体系。“6个办法”不仅将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运行作了规范,还将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的监督问责措施予以建章立制,涵盖了政务公开工作“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三)注重应用实效。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等细节上的明确和统一,到监督考核采用公众评议与主管机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追责问责坚持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均体现了“6个办法”的可操作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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