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19年1月1日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签订了《框架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原框架合同到期后,公司于2022年1月1日与宁德时代续签了《框架采购合同》,合同有效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自2021年8月7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广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ContemporaryAmperex Technology Thurnigia GmbH、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签署了采购订单。签订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累计达289,023,613.25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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