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民政局关于《广安市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经六届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4月2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安市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广安府办规〔2022〕2号),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市殡葬改革深入推进,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殡葬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火化率、入墓安葬率、节地生态安葬率及惠民殡葬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城乡公益性安葬设施较少,非法治丧、散埋乱葬现象依然存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民政部、民政厅工作安排以及市政府领导的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广安市殡葬工作实际情况,代市政府起草了《广安市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二、制定过程

根据民政部等16部委《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号),在借鉴省内其他市(州)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广安市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初稿202112月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枣山园区、协兴园区、华蓥山景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书面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12月1日-12月7日通过广安市民政局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收集汇总修改意见和建议后,市民政局组织相关人员逐条进行研究,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两部分,明确了广安市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到2025年、2035年各阶段工作目标。

等二部分主要任务包括,土葬改革区调整、提升火化率、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加强殡葬服务管理、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殡葬宣传引导和殡葬执法等内容。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以及落实建设资金、建设用地等殡葬事业发展保障要素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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