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商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各支行,高新区经发局、税务局,经开区商务局、税务局,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投促中心、税务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改革开放赋能,大力实施全方位开放,推动“五个国际化”提升行动落地落实,现就大力提升服务品质、推动营商环境国际化制定如下措施。
一、成立政策服务团队。成立由商务、税务、海关、人民银行、银保监、外汇管理局等涉外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政策服务团队”,定期开展联合会商,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培训,上门解决企业开展国际业务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政策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名单及工作制度见附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淄博海关、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银保监分局、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
二、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推广“鲁贸贷”等惠企金融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金融产品。加强政银企对接,全面优化企业融资服务。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融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银保监分局)
三、持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质效。进一步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推行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无纸化办理。优化电子税务局平台,扩大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实现出口退税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
四、推广分类精细化税务服务。提供大企业税收确定性服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升大企业纳税人满意度。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一户一档”服务措施落实。优化“一带一路”税收政策服务,帮助“走出去”企业了解相关国家(地区)税制信息,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
五、深化进出口税收征管改革。提供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多元化税收担保方式,实施以企业为单元的税款担保,实现一份担保可以同时在全国海关用于多项税款担保业务。引导企业选择使用汇总征税,进一步推广应用自报自缴、预裁定等便利措施。加强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消费税退税业务指导,服务地炼企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淄博海关)
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动采信第三方监管模式改革,按照海关总署选定的试点商品,实施“采信第三方检测报告快速放行+官方检测合格出具证书”的模式,缩短进出口货物检验周期。(责任单位:淄博海关)
七、推动跨境贸易投资外汇收支便利化。深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试点扩面、提质、增效。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支持银行将“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笔数多、信用好”的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吸纳优质中小银企参与试点。落实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便利化、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等便利化改革措施,提升便利化业务规模。鼓励银行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
八、加强企业信用培育。建设全省首家AEO企业实训基地,推行“集中政策宣讲+点对点基地培育”模式,帮助引导更多企业申请并成为高级认证企业。落实高级认证企业协调员制度,建立更加紧密的关企合作关系,及时对接解决高级认证企业了解相关需求。(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淄博海关)
九、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持续开展“龙腾行动”,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力度。培育出口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高企业维权能力和创新水平。(责任单位:淄博海关)
十、优化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管理。对跨境电子商务适用“网购保税进口”(监管方式代码1210)进口政策的商品,除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商品和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商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时外,按照个人自用进境物品,不执行有关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者备案要求。(责任单位:淄博海关)
十一、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争取年内落实政策达到16条,惠及更多区内企业。(责任单位:淄博海关、市商务局、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
十二、支持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提供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持续推进出口“破零行动”。成立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专班,跟踪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解读主要贸易国家或地区最新法规标准,助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责任单位:淄博海关)
十三、开展贸易摩擦援助。对受进口冲击严重影响、受外部歧视性贸易政策或对外贸易中突发和异常情况等影响、在政府应对外部歧视性贸易政策等过程中受影响的中小制造业企业,采用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向其提供生产经营、市场开拓、应对贸易摩擦等定制化帮扶。用好国际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团,为企业提供国际贸易摩擦法律咨询、应诉辅导、业务培训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四、指导企业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全球形势分析研判,构建部门风险防控体系,紧密衔接各部门预警监控与评估指标,指导企业合理规避贸易和投资风险。打通部门数据交流通道,建立税收征管数据、进出口数据、进出口高风险企业等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合力构建企业风险联合防范预警保障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淄博海关、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银保监分局、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
十五、加强政策服务保障。推广用好“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出口退税服管共享窗”等服务平台,持续落实“智汇”服务品牌、外商投资“首席服务官”和服务大使、税收专家顾问制度等服务模式,开展“齐商有约·‘淄’在一起”人才聚合行动,联合市内高校举办外经贸领域专场人才招聘,建立企业诉求信息共享、办理进展在线查询、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政策解读、调研分析和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税务局、淄博海关、人民银行淄博市中心支行、淄博银保监分局、外汇管理局淄博市中心支局)
淄博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淄博市税务局
淄博海关 中国人民银行
淄博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
委员会淄博监管分局 淄博市中心支局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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