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
为贯彻落实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全力打造中国北方种业之都的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1〕8号)精神,切实做好2022年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总体原则,坚持主体自愿、区县推荐、市级评审的认定原则,坚持扶大扶强、竞争择优、严格认定、动态监管的扶持原则。
二、扶持重点
重点支持济南市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体系建设、提升现代育种科技水平、培育壮大种业龙头企业、提升新品种试验展示评价和会展交易水平。
三、申报范围
(一)现代种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
1.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奖励。申报单位为获得国家、省级、市级认定的种质资源保护单位。
2.品种后补助奖励。对近3年来新审定、登记的品种,择优奖励通过国家级、省级审定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研发单位(按照审定后单个品种三年累计推广面积同类作物排名);择优奖励通过国家审定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畜禽新品种(品系)审定的研发单位。择优奖励通过国家登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影响力大的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的研发单位(按照登记后单个品种三年累计推广面积同类作物排名)。
3.落地种业企业奖励。对在我市落户的国内行业领先种业企业或国际一流种业集团(区域总部),给予一次性落地奖励。
4.育繁推一体化企业晋升奖励。奖励认定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
以上项目已经获得过市级奖励的不再进行奖励。
(二)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项目
1.建设内容。开展农作物、畜禽、林果、花卉、农业微生物等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和保护,开展现有种质资源登记,完善分类分级保护名录,实施中短期安全保存。开展农业种质资源库圃(场区)和繁殖基地建设。开展地方特色种质资源遗传多样性和精准鉴定评价研究工作。
2.申报条件。对建有农业种质资源保护设施,具备保护条件和能力,开展资源普查收集保护工作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和企业等择优进行扶持,确定为国家级、省级保护单位的给予优先扶持。申报主体需具有稳定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专业团队,具备相应的农业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范,直接从事保种工作的技术人员需经专业技术培训,掌握种质资源保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根据保护规模,综合性保护单位总人数应在15人以上,单一作物、畜禽、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总人数应在5人以上。其中,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占50%以上,有明确的岗位职责。
(三)现代育种科技水平提升项目
1.建设内容。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围绕主要农作物、蔬菜、畜禽、花卉、果茶等新品种选育创制、关键技术研发,开展生物遗传育种研究,完善分子育种体系构建。支持种业企业做大做强,培育突破性新品种,提升工厂化育苗技术研发及育苗能力,研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农作物品种,培育保护开发优秀畜禽良种、地方特色畜禽品种资源。
2.申报条件
(1)对承担种业“卡脖子”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重点种业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独立法人单位;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的种业企业,择优进行扶持。
(2)主要农作物、非主要农作物企业,在济南辖区注册并拥有固定科研生产基地,科研实力强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育审定登记品种和产品品牌,在国家和省内种业领域发展潜力大、社会认可度高、市场网络健全。主要农作物企业要求固定资产10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非主要农作物企业要求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择优进行扶持。
(3)蔬菜工厂化育苗企业,育苗设备设施完善,品牌影响力大,创新能力突出,质量控制制度健全,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的新型经营主体择优进行扶持。要求蔬菜育苗设施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年育苗能力达3000万株以上;开展草莓、马铃薯、生姜等脱毒繁育的龙头企业,年育苗能力达2000万株以上。
(4)畜禽良种企业,产业发展规模大、影响力广、市场引领作用强、科技创新实力雄厚等具有广阔发展空间的畜禽种业研发平台(研究院)和年销售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畜禽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2021版)》的畜禽种业生产经营主体;地方特色鲜明、发展潜力较大的自主选育良种的生产经营主体,择优进行扶持。鉴于畜禽育种行业周期长的特点,项目实施周期可适当延长至3-5年。
(四)展示评价和会展交易公益性项目
承担国家级、省级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展示、评价任务的示范场(基地);承担国家、省、市公益性农作物品种评价任务,组织开展农作物品种集中展示、推介和培训任务单位;承担省级以上会展活动的单位。
四、申报程序
1.实行属地管理。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当地科技、林业等部门组织辖区内的单位申报现代种业发展奖补项目。项目申报主体编写项目申报书,报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不单独接受申报主体自行申报的材料。
2.县级推荐上报。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出具项目推荐意见,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 14 部门印发<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财资环〔2019〕11号)要求,重点加强“绿色门槛”事项的审核。市直部门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3.市级评审确定。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总牵头,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参与,共同对区县推荐项目,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2022年度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奖补项目。
五、材料提报
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2022年济南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书》(现代种业发展奖励资金项目填写);《2022年济南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补助项目申报书》(种质资源保护利用项目、现代育种科技水平提升项目、展示评价和会展交易公益性项目填写);
2.良种繁育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开展良种繁育及新品种展示评价、育种企业能力和实力等所需土地、厂房、设施、环评等使用证明材料;
4.审定、登记品种推广面积证明材料;
5.品牌建设、自主知识产权品种及质量认证等证明材料;
6.财务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情况、销售额度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1.区县上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1)推荐上报文件;(2)申报单位项目申报书等相关材料。项目申报材料用A4纸、3号仿宋字体单面打印或复印,按顺序用皮纹纸封皮胶订。
2.请各区县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5份,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zzyc@jn.shandong.cn)。材料不全、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处 谢燕,66609152。
附件:1.2022年济南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奖励资金项目申报书
2.2022年济南市现代种业创新发展补助项目申报书
济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8日
2022.4.8关于做好2022年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济农农2022.29号关于做好2022年现代种业创新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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