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首次突破2000元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4月1日起,四川省实行新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突破2000元,这是四川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第17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共分三档: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第三档每月1870元(每日86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分三档:第一档每小时22元;第二档每小时21元;第三档每小时20元。各市(州)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重新选择相应档次执行。

据了解,四川此前最近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2018年,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月1780元、每月1650元、每月1550元。本轮调整,各档上调幅度分别约为18.0%、19.4%、20.6%。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每小时18.7元、每小时17.4元、每小时16.3元。本轮调整,各档上调幅度分别约为17.6%、20.7%、22.7%。

近期,全国多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截至目前,全国有部分省(市)标准高于四川。

四川省人民政府3月2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解冰昕)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参与评论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